根據《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入推進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3号)、《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研究生培養管理的通知》(教研〔2019〕1号)及相關文件,為進一步提高我校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質量,特制定本指導性培養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面向國家發展重大戰略,面向行業産業人才需求,把立德樹人作為根本任務,以職業需求為導向,以實踐研究和創新創業能力培養為重點,以産學結合為途徑,培養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培養目标
堅決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社會責任感,恪守學術規範,身心健康。
掌握某一特定職業領域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
掌握一門外國語,能較熟練地閱讀外文資料。
三、學制及學習年限
專業碩士學制為2-3年,在校最短學習年限2年,全日制專業碩士最長學習年限3.5年;非全日制專業碩士最長學習年限5年。
四、課程設置及學分要求
各學院應根據國家各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指導性培養方案,結合我校研究生培養特色,合理設置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課程。具體要求如下:
1.課程設置要求
專業碩士的課程設置應以實際應用為導向,以職業需求為目标,突出對學生專業技術能力的培養,體現寬口徑、厚基礎、重應用的培養要求。
專業碩士課程分為公共課、學位課和選修課。公共課一般包括政治、外語等課程。學位課原則上應與國家教指委指導性培養方案中的課程一緻,選修課可根據相關專業培養特色适當調整。
2.課程學分
研究生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管理。課程總學分和學位課學分原則上應不低于國家教指委相關要求,若無具體學分規定,則按以下要求制定:應修總學分不低于32學分,其中課程學分23學分(公共課6學分、學位課不低于10學分),必修環節9學分(專業英語1學分、學術報吿2學分、專業實踐6學分)。
3.課程學習時長要求
一般安排在第1-3學期内完成。
4.其他要求
(1)各學院應加強學術規範和學術道德教育,把論文寫作指導課程作為必修必選課納入培養方案。
(2)專業英語采取導師指導方式,導師可根據課題研究需要,要求研究生閱讀和翻譯一定數量的外文專業論文,經導師考核合格後給出相應成績,計1學分。
(3)研究生在校期間應積極參與各種學術交流活動,在論文研究階段,須結合論文工作至少作2次學術交流報告(含開題報告),并提交書面材料,經導師考核合格後,計2學分。
(4)專業實踐是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由學院和導師統籌安排,可以是課程實驗、企業行業實踐、課題研究等多種形式,實踐時長和學分依據國家教指委指導性培養方案要求制定。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可結合工作開展實踐。專業實踐結束後,研究生應提交總結報告,經導師考核合格後,計入學分。
(5)入學前為大專學曆的研究生,須補修3門本科主幹課程,不計學分。跨學科入學的專業碩士補修課程及學分要求由各學院确定。
五、培養方式
(一)專業碩士的培養主要采取課程學習、實踐教學、科研訓練、學術交流相結合的方式。在研究生掌握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基礎上,導師應加強其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培養。
(二)研究生培養采取雙導師制,研究生在開題前須選定第二導師,在第一導師和第二導師的共同指導下,進行論文選題。一般在第三學期完成開題,開題論證至少有3位同行專家參加評審。
(三)為保證研究生培養質量,一般在第三或第四學期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包括課程學習情況、論文開題情況、實踐與科研能力等)、健康狀況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選優汰劣。對學習成績差、缺乏科研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不安心學習或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培養者,終止其學習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學籍處理。
(四)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由所在學院黨委負責,培養采取導師負責和教研室、研究室(所)集體培養相集合的方式。導師及指導小組配合學院對研究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人文素質教育,培養研究生的科研素質和人文素養。
六、學位論文要求
(一)專業學位研究生須在導師的指導下獨立完成學位論文研究工作,時間不少于1年。
(二)論文的選題應來源于應用課題或現實問題,應有明确的職業背景和應用價值,一般應與專業實踐相結合。學位論文可以調研報告、應用研究、規劃設計、産品研發、案例分析、項目管理及藝術作品等為主要内容,以論文形式呈現。具體根據國家教指委和本專業學位論文要求确定。
(三)研究生撰寫學位論文,應遵守研究生學術道德規範相關條例,嚴禁各種違反學術道德的學術不端行為,如有違反,學校将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七、選優機制
按照《江南大學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與培養管理辦法》選拔優秀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進行碩博連讀培養。
八、論文答辯及學位授予
參照《江南大學專業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相關規定執行。
九、其他
1.各專業學位培養學院應以全國相應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的要求及本指導性培養方案為依據,結合本專業特點提出具體細化的培養方案,報研究生院備案後執行。
2.本方案自2020級專業碩士開始施行,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