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切實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适應新時代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特制定本培養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全國研究生教育大會、高等學校課程思政建設指導綱要精神。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課程思政”為抓手,以服務需求和提高質量為主線,積極推進學校研究生教育的内涵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培養目标
(一)進一步學習和掌握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基本理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誠信公正,學風嚴謹,有社會責任感。
(二)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三)身心健康,具有優秀的綜合素養。
三、培養年限
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2~3年,具體學制由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确定,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備案。研究生在校學習時間最少為2年,最長不超過3.5年。
四、課程及學分要求
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總學分不低于28學分,包括課程學分和必修環節學分,學術報告2學分,教學實踐1學分。
(一)研究生課程分為公共課、學位課和選修課。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有機融入各門課程中。公共課為必選課,學位課和選修課在導師指導下根據各自的研究方向、學術背景和各專業研究生培養方案要求進行選課。三類課程學分要求如下:
1. 公共課6學分:碩士基礎英語3學分、政治課3學分。
2. 學位課學分不低于10學分。
3. 選修課學分根據總學分要求确定。
(二)以同等學力錄取的碩士研究生,須補修3門本科主幹課程,跨學科入學的碩士生補修課程及學分要求由導師确定,均不計學分。
(三)研究生在校期間應積極參與各類學術交流活動,在論文研究階段,須結合論文至少作兩次學術交流報告(含開題報告),并提交書面材料,經導師考核合格後,計2學分。
(四)教學實踐是培養研究生教學工作能力的一個環節,研究生的教學實踐内容由導師及所在學院研究、安排。教學實踐環節結束後,研究生本人應提交總結報告,經指導教師考核合格後,計1學分。
五、培養方式
(一)研究生培養采取課程學習與學位論文工作并重的原則,在研究生掌握基礎理論、實驗技能和系統的專門知識的基礎上,導師應加強其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培養。
(二)在研究生入學2周内,根據培養目标及專業具體情況,初步制定培養實施方案。經雙向選擇确定導師後,在第八周内,對培養方案進行微調,形成最終方案。
(三)新生入學時,須參加實驗室安全培訓與考試,考試通過時限為1個月,考試未通過者不得進入論文開題環節。
(四)研究生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管理。教師授課方式可采用講授、答疑、讨論、導讀等形式,專業英語教學采用導師指導方式,導師可根據課題研究需要,要求研究生閱讀和翻譯一定數量(不少于10000單詞量)的外文專業論文,經導師考核合格後按考查課程給出相應成績,計1學分。
(五)研究生入學後在導師指導下,進行論文選題,開題論證至少有三位同行專家參加評審,一般在第三學期完成開題報告。
(六)研究生學位論文研究工作一般在校内進行,也可由導師指定到有關生産或科研單位進行。在校外進行學位論文工作的研究生,由學生本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内申請,導師批準,學生在校外完成論文工作後,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内提交總結報告即可。
(七)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由所在學院黨委負責,培養采取導師負責和教研室[研究室(所)]集體培養相結合的方式。導師配合學院黨政領導對研究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人文素質教育,培養研究生的科研素質和人文素養。
六、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課程、教學實踐和學術論文等環節考核分為考試、考查和答辯等形式(學位課程必須進行考試)。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計;考查成績可按百分制,也可按優、良、中、及格、不及格計;學位論文答辯成績按優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計。
(二)中期考核一般在第三學期或第四學期進行,具體考核辦法參見《江南大學研究生中期考核與篩選辦法》。
七、選優機制
按照《江南大學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與培養管理辦法》選拔優秀碩士研究生,進行碩博連讀培養。
八、學位論文要求
(一)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須在導師的指導下獨立完成學位論文研究工作。
(二)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選題應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和應用價值。學位論文要求概念清楚、立論正确、分析嚴謹、計算正确、圖表清晰、語句通順,有一定的學術深度,能反映作者堅實的理論基礎、實驗技能和系統的專門知識。
(三)學位論文中提出的結論和建議,應以研究生本人的科研、實驗或計算結果為依據,并在某一方面有新的見解。與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礎上繼續進行的研究,須在論文中明确标注。
(四)研究生撰寫學位論文,應遵守學術道德規範相關條例,嚴禁各種違反學術道德的學術不端行為,如有違反,學校将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九、論文答辯及學位授予
參照《江南大學學術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相關規定執行。
十、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