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思政

當前位置: 首頁 > 黨建思政 > 教工之家 > 正文 教工之家

江南大學商學院院務公開制度實施細則(試行)

來源:商學院   商學院     發布時間: 2017-05-17    點擊量:

為加強學院民主政治建設,自覺踐行黨的群衆路線,更好地推進學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進一步引導、保護和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團結和動員教職工積極投身學院的建設與發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教職工參與學院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根據學校黨委和行政的要求并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圍繞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以公正、廉政、勤政為基本要求,切實加強與改進對院黨政行使權力的有效監督,促進學院各項工作和諧、穩定、協調與可持續發展,營造進取、積極、快樂、民主的學院氛圍。

二、組織領導

建立由院長、黨委書記任正、副組長,副院長、副書記及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組成的院務公開領導小組。

三、院務公開的内容

1、學院的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學院内部管理與辦學體制、學科建設、專業設置方案及相關制度,各項改革方案及實施情況;

2、學院機構設置,人員定編、定崗情況,有關教職工的聘任、考核、晉級、獎懲、職稱評定等政策規定、程序及結果;

3、學院人才培養規劃,招聘、引進人才的崗位、條件、方法和結果,學科及學術帶頭人的條件及管理辦法;

4、學院經費及其它各項收入的來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況及獎酬金發放情況;

5、學院管理工作的各類辦事程序,其他與教職工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

6、學院黨政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及其執行情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

7、學生獎學金、助學金發放,勤工助學、特困生資助辦法,學生保送等涉及學生切身利益的事項;

8、依據規定其它應公開的事項。

四、 院務公開的形式

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學院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學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是學院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實行院務公開應以院二級教代會為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徑。按照學校二級教代會制度的相關規定,凡是二級教代會可以決議的事項,都應該提交二級教代會審議和決定。同時,還可以采取以下形式和途徑。

1、會議

通過院黨政聯席會議對學院的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學生工作等有關重大事項進行讨論決定,然後根據情況通過院教職工大會或學生大會進行公布;涉及與教職工利益關系重大的事項,可以由全院教職工大會審議、表決、通過;通過院長質詢會(拟定每年9月或12月份)彙報工作并當場接受全體教職工的質詢。

2、公告欄

把與教職工和學生切身利益相關的事項定期、及時上欄公布,方便師生員工了解情況。

3、書面公開

将學院業已形成的上述有關内容以規章制度或資料的形式彙編成冊,發放到教職工手中;定期出版工作簡訊(1年不少于四期);提供經費支出明細表,每年由院工會牽頭組織經費審核委員會對學院上一年度各項經費支出進行審核,并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彙報,接受教職工質詢。

4、網絡公開

将需要公開的内容及時在學院網頁、内部辦公網上公布或采取郵件、微信、QQ形式通知到每一位相關教職工;設立院長信箱和院領導接待日,搭建交流溝通平台,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

五、院務公開的監督

由二級教代會負責聽取并受理教職工的意見,監督院務公開工作。

六、院務公開的時限

1、長期公開。主要用于公開具有長期性、穩定性的内容。如院領導的分工情況、工作職責、黨政工團及其他專職幹部的工作職責等可以常年公開。

2、定期公開。主要用于公開一定時期内相對穩定的常規性工作。如有關學院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年度總結、财務收支情況、黨政領導幹部執行廉政勤政規定的情況等可以每年公布一次。

3、逐段公開。主要用于公開動态性、階段性的工作。如學院重大項目建設情況等;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階段公開外,還應當在年末進行總結性公開。

4、即時公開。主要用于公開臨時性、應急性工作。如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等工作,随時進行公開。

江南大學商學院

2015年6月

江南大學商學院委員會章程(征求意見稿)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遵循依法治院、民主辦學的宗旨,設立商學院委員會,進一步提升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促進學院各項事業全面健康可持續發展。

第一章 總則

一、江南大學商學院委員會是為加強依法治院,推進教授治學、民主辦學而設置的自治性決策咨詢機構。

二、委員會宗旨是:鼓勵全員參與學院各項事業改革與發展的調查研究、綜合規劃、方案設計及決策咨詢;全方位加強學院的民主建設和民主管理;全過程推進“省内一流商學院”建設,凝心聚力,打造品牌,提升學院辦學水平。

三、根據學院發展的實際情況,設立以下10個專業委員會(委員會排列按首字拼音音序排列):

環境建設指導委員會、績效考核與獎勵委員會、教學工作指導委員會(院、系)、品牌建設委員會、人才工作委員會、社會資源工作委員會、學風建設指導委員會、學科建設委員會、學科競賽指導委員會、職業規劃指導委員會。

第二章 職責

四、商學院各專業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環境建設指導委員會

1、統籌協調學院各類用房包括行政、教學、科研和實驗室用房的分配與調配,制定管理辦法,策劃房屋裝修方案、樓宇内文化環境布局方案。

2、協助做好室内裝修方案、招投标方案的出台,辦公家具選配

采樣、費用預算論證、采購合同簽訂等配套工作。

3、策劃設計樓宇内軟環境布置方案,包括學院發展文化牆、樓宇導向指示牌、标識系統格調等的方案設計、材料撰寫工作,彰顯國際化文化品牌内涵。

4、監督檢查樓宇内外環境衛生的整治、保潔工作。

(二)績效考核與獎勵委員會

1、按照學校(院)績效考核與科研教學優秀成果獎勵内容和要求,指導學院績效考核與獎勵辦法的制訂和修改,對學院績效考核與獎勵的方向性決策提供調研、方案設計和咨詢建議。

2、協同學院黨政定期召開民主座談會議,廣泛聽取教職工對績效考核與獎勵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對績效考核與獎勵方案及相關配套方案的完善,提供決策建議。

(三)教學工作指導委員會

1、全面了解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及國内外高等教育的發展趨勢與改革動态,熟悉掌握學校學院的教學工作狀況,針對教育教學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開展專題調研,對教學建設、教學改革、教學管理、教學研究與質量監控等方面提出建議和意見,指導全院教學工作開展。

2、為學院教學改革的方向性決策提供咨詢建議;參與學院重大教學改革方案設計。

3、對學院教學工作的重要環節,包括專業設置、課程計劃、教學大綱、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實驗室建設、教學名師評選、教學成果獎評選、優秀教材評選、質量工程項目申報與驗收,以及有關業務工作進行審議。

4、對完善學院教學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提出意見和建議。

5、完成學院委托的其他有關教學改革與人才培養的指導工作。

(四)品牌建設委員會:

1、參與商學院長期發展戰略規劃的制定。

2、制定和修改商學院品牌戰略規劃,督促品牌戰略規劃付諸商學院的日常工作,保障品牌、文化的傳承與品牌戰略實施的長期性。

3、對商學院各相關機構實施品牌戰略規劃提出建議,為各項涉及品牌和文化的工作提供決策建議。

4、有權建議相關機構處理學術不端行為。

5、有權審查商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巡視行為規範,對與品牌戰略和文化建設相違背的規章、文件和事項有權要求停止實施,對失範的行為有權要求糾正。

(五)人才工作委員會

1、參與商學院長期發展戰略規劃的制定。

2、制定和修改商學院人才工作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

3、積極從事對特級專家、學科帶頭人、青年學術骨幹等高層次人才的信息收集、聯系溝通和接待服務工作。

4、協助拟定學院師資需求計劃,協助做好教師的常規引進工作。

5、對學院師資隊伍建設的方向性決策提供咨詢建議,參與制定學院人才引進優惠政策以及現有師資隊伍的培養提升方案和措施。

(六)社會資源工作委員會

1、廣泛聯絡社會各界,加強交流與合作。積極制定并實施社會資源開發計劃,促進工商界名流和社會賢達對學院教育事業的關心和支持,拓寬辦學資金渠道,支援學院事業發展。

2、制訂學院校友會、基金會、董事會章程及建設發展計劃。

3、參與審議學院開展和深化政産學研合作、協同辦學的整體方案和重要協議等,提供方案設計和咨詢建議。

(七)學風建設指導委員會

1、充分發揮委員會的督促和檢查職能,維護校規校紀,弘揚正氣,表彰先進,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配合學院有關部門,協同各專業系,共同營建良好的教學工作秩序和學習生活氛圍。

2、倡導廣大學生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樹立自律意識,組織開展各種有益的自律活動,規範教學區學生行為規則,營造嚴謹、積極、向上的治學求學環境。

3、積極開展有利于學風建設和有益于學生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以及社會實踐活動,努力營造良好的學習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強學生對《學生手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健康持久地推動全院學風建設。

4、引導師生抓好新生入學教育,并督查各系各專業落實情況;協助審核學生評優和處分;協助做好學生獎學金、助學貸款、困難補助等經費的審批、評定和發放。

5、依托本科新生導師和本科生導師工作,在學生中倡導“終身學習”思想,将大學學習納入人生規劃,減少學習中的功利性、突擊性與盲目性。

6、倡導教風帶動學風,鼓勵廣大教師熱愛教育事業,以德立教,言傳身教,潛心學術,精心育人,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和學術水平,在課堂内外傳遞正能量。

(八)學科建設委員會:

1、負責商學院學科點的建設規劃、調研、指導及日常管理工作。

2、統籌負責博士點培育學科的論證工作。

3、統籌協調申報博士點學科方向帶頭人及梯隊成員的組成,加強學科團隊建設。

4、統籌負責商學院學科點的申報、建設、管理和評估工作。

5、承辦學院領導交辦的其它與學科點建設相關的工作。

(九)學科競賽指導委員會:

1、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為本院大學生(含研究生)參加各級各類創新實踐和創業競賽提供指導和服務。

2、整合不同賽事的指導資源,緊密聯系學校有關部門、各學院、分團委和各學生社團,開展各項學科競賽活動。

3、成立由指導老師、參賽學生、陪練老師和同學組成的競賽訓練梯隊,針對不同賽事,搜集材料、制定訓練計劃、進行思維拓展訓練和賽事模拟實訓實戰。

4、通過教師推薦和學生競賽,選拔優秀人才,建立人才庫;根據學生在基礎、興趣、特長、能力等方面的差異因材施教,為不同的競賽儲備人才并進行有針對性的訓練。

5、協助組織學院内部的各項競賽預選賽,組織指導本院學生參加各級各類創新實踐和創業競賽。

6、及時進行賽事報道和賽後總結;組織與其他高校和學院的同行交流學科競賽建設經驗。

(十)職業規劃指導委員會:

1、開展商學院學生工作價值觀和就業期望調研,每年發布商院學生就業期望報告。

2、開展商學院各專業就業崗位勝任力模型調研,發布商院學生崗位勝任力報告,為商學院學生制定職業生涯規劃提供參考。

3、對學生工作、第二課堂、實習設計及評估、課程設計等提出咨詢建議。

4、為學生和企業搭建溝通了解的平台,為用人單位需求和學生就業需求的結構性匹配搭建橋梁。

5、協助組織職業生涯規劃大賽等競賽活動。

第三章 組織

五、商學院各專業委員會的成員構成:

主任委員一般由教授擔任,由院長提名人選。成員由主任委員負責招募選聘,委員會成員人數一般不超過15人。委員聘期為三年。

各委員會主任、委員名單如下:

1、環境建設指導委員會:

主任:李武武

委員:陳曉梅、窦新華、高瑛、顧久炜、杭争、胡付照、強心宇、施宏、唐傑、王育紅、

張煥勇、戴越

2、績效考核與獎勵委員會:

主任:吳林海

委員:朱晉偉、謝玉梅、曹文彬、王雷、洪巍、王曉莉、周維國、喬磊

3、教學工作指導委員會:

主任:謝玉梅

委員:武戈、李磊、黃建康、朱和平、李武武、王育紅、王建華(男)、朱佳俊、姚靜娟、

丁善耘、徐筠倩

系教學指導小組

①國際經濟與貿易系

組長:黃建康
成員:範允奇、尤璞、詹正華、王曉莉

②工商管理系


組長:李武武

成員:張煥勇、傅賢治、王麗娟、李峰

③金融系

組長:姚靜娟

成員:謝玉梅、徐明華、王玲、周方召

④會計系

組長:朱和平

成員:唐紅珍、于海雲、劉小娴、史茜

⑤管理科學與工程系

組長:王育紅

成員:朱晉偉、曹文彬、湯斐、錢吳永

4、品牌建設委員會:

主任:朱未萍

委員:傅賢治、唐建榮、鄒麗敏、鄭垚、章家清、孫君敏、季春藝、楊一兵、窦新華、

滕樂法、李佳敏、薛雲建

5人才工作委員會

主任:謝守紅

委員:李磊、李峰、朱佳俊、郭建偉、湯衛君、範允奇、武戈、王建華(男)、王育紅、

劉勇、黃河

6、社會資源工作委員會

主任:曹炳汝

委員:王育紅、沈炎、唐傑、徐建偉、陳忠毅、鄭懷青、徐敏麗、徐明華、史茜、顧小林、

李佳敏、劉勇

7、學風建設指導委員會

主任:沈偉晔

委員:窦新華、劉海燕、謝钰敏、徐海俊、沈曙東、于海雲,王敏琴、于雪蓮、趙海蕾、

蘇忻、孫敏、曹苡、王建華、殷玲、林增

8、學科建設委員會

主任:滕樂法(兼)

委員:李磊、王育紅、謝守紅、王雷、錢吳永、李峰、周五七、張澤南

9、學科競賽指導委員會

主任:徐立青

委員:王燕茹、何家鳳、周五七、陳捷、俞園園、張莉、徐玲玲、山麗傑、胡文亮、曾佑新、

薛鵬

10、職業規劃指導委員會

主任:黃昱方

委員:湯衛君、袁春蘭、肖仲雲、彭小靜、邱麗玲、劉進、季春藝、桂雪蓉、楊宏華、

蔣麗芹、冉文江、陸峰

第四章 附則

本章程自商學院教代會全體會議通過後實施,解釋權屬教代會執委會。

商學院

2015年6月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