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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細則

來源:       發布時間: 2019-03-18    點擊量:

根據《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江南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辦法》,結合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考生參加複試的條件

考生必須達到我院相關專業的複試分數線方能參加該專業的複試。

二、複試工作要求

(一)所有考生均需進行複試,複試合格方可拟錄取。推免生已完成複試、拟錄取,不再參加本次複試。

(二)實行差額複試,差額比例為1:1.2-1.4。

(三)考生報到時須審查考生材料并收取考生初試準考證複印件、應屆生學生證複印件(往屆生畢業證和學位證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政審表(需蓋單位紅章)、複試費繳費憑證(繳費流程及網址見學院複試安排)、學曆或學籍認證報告(應屆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提交《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初試成績證明(網上初試成績截圖打印)。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考生不得參加複試。

(四)學院按學科、專業成立複試小組,每個小組由不少于5名本專業的碩士生導師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無規避關系親屬報考的教師組成(規避關系親屬:夫妻、直系親屬、三代内旁系血親和姻親),其中至少含1名外語水平較好的教師。

(五)學院負責複試小組成員的遴選、培訓,明确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标準;明确複試小組成員在複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規範其工作行為。

(六)複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數字型),在評分前召開複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同一學科(專業)各複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标準原則上應統一。

(七)複試過程規範操作,複試全程錄音錄像。做好試題保密(包括命題、閱卷、核分、登分等)、随機抽題、随機分組、複試記錄等工作,保證複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八)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對考生提出的質疑進行必要的解釋。

三、複試内容

(一)筆試:專業課考試采用筆試形式,筆試科目1門,主要測試學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考試時間3小時,試卷滿分為150分。

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科目詳見招生目錄。

(二)綜合面試:綜合面試滿分1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專業知識結構、綜合能力、專業外語、科研潛質等,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約20分鐘。面試成績=面試教師成績之和/面試教師人數。

(三)體檢:複試階段必須體檢,體檢原則上安排在校醫院,時間為3月22日下午13:00-16:00。标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号)和教育部、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号)執行。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及弄虛作假者,不得錄取。

(四)筆試科目及要求參見《江南大學2019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目錄》。

(五)專業學位的複試應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潛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六)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複試。

四、調劑

遵循“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以人為本”的原則。

(一)調劑考生的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調入考生成績必須達到國家及學院複試分數線,滿足教育部調劑基本條件,擇優選擇。

2.調入僅限于本科生。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二)調劑程序

1.考生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願。

2.學院審核考生材料後,決定是否通知其參加複試。

3.複試合格後,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對拟錄取的調劑考生發出待錄取通知,并通知考生網上确認。一經雙方确認,不得取消。

複試成績、拟錄取

(一)考生總成績:

1.總成績計算方式

①複試筆試專業課成績滿分150分,面試滿分150分;

② 複試綜合成績=複試專業課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③總成績=初試成績+複試綜合成績

④面試成績低于90分者為複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⑤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滿分100分)成績不計入複試成績,低于60分者為考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合格考生的拟錄取程序:

1.各專業分别按考生總成績排序,按成績高低确定拟錄取名單。

2.複試完畢,體檢結束,學院及時将複試結果及是否拟錄取通知考生本人。

3.拟錄取的調劑考生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完成待錄取确認。

六、複議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本學院考生複試結果負責,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質疑進行核實并解釋。

本細則适用于商學院學術學位和物流工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由商學院負責解釋。

商學院

2019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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