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學

商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辦法

來源:       發布時間: 2017-03-17    點擊量:

根據《江南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辦法》,我院制定複試錄取辦法如下:

一、考生參加複試的條件

(一)考生必須達到我院相關專業的複試分數線方能參加該專業的複試。

(二)同等學力考生需參加初試以外的本科階段主幹課程2門的加試,科目詳見招生目錄。

 

二、複試工作要求

(一)所有拟錄取的考生均需進行複試,複試合格方可拟錄取。商學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在推免時已經參加過複試,不再參加本次複試。

(二)實行差額複試,複試人數不超過拟錄取人數的150%

(三)認真核查考生的報考信息、準考證、學曆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再交驗)、身份證、單位政審意見等相關材料,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考生不得參加複試。

(四)按複試學科、專業成立複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本專業的碩士生導師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無規避關系親屬報考的教師組成(規避關系親屬:夫妻、直系親屬、三代内旁系血親和姻親)。

(五)學院負責對複試小組成員進行培訓,明确工作紀律、工作程序和評判标準,明确在複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明确工作行為規範。

(六)複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數字型),在評分前可以召開複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同一學科(專業)各複試小組的面試方式、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标準原則上應統一。

(七)複試過程中要規範操作,做好試題保密(包括命題、閱卷、核分、登分等)、随機抽題、随機分組、複試記錄等工作,保證複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八)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對考生提出的質疑進行必要的解釋。

 

三、複試内容與形式

(一)複試内容:包括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綜合素質、外語聽說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

1. 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本專業理論知識和實驗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知識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專業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态的了解情況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外語聽說能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 綜合素質考核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等。着重了解考生對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認識,并對考生的專業思想和治學态度進行必要的考察;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包括社團活動)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曆;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心理健康情況等;

(4)人文素養;

(5)舉止、禮儀和表達能力等。

3. 體檢

(二)複試方式:

1. 筆試:專業課考試采用筆試形式,測試學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考試時間3小時,《管理學》、《西方經濟學》、《國際經濟學》、《管理運籌學》滿分均為150分, MBA考生考政治,滿分為100分。

同等學力考生(以報名信息确認時資格為準 )須嚴格複試,應加強對本科主幹課程和實踐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2門,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時間每門為2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及格。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參加以後進行的複試。

2. 英語聽力測試:滿分50分。

3. 綜合面試:面試主要對考生的專業知識結構、綜合能力和外語聽說能力進行測試,面試時間約20分鐘/人。同一專業各複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标準要統一。面試成績= 面試教師成績之和/面試教師數。面試過程全程錄像錄音并做好記錄。

4. 體檢:複試階段必須體檢,體檢安排在校醫院,體檢标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号)和教育部、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及弄虛作假者,不予錄取。

5. 複試的具體内容、筆試科目及要求參見《江南大學2017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目錄》。

(三)全日制專業學位的複試應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四、複試成績與拟錄取

(一)複試成績

1. 複試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除“MBA”以外的所有專業

複試專業課筆試成績滿分為150分,外語聽力考試滿分為5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

複試綜合成績=複試專業課筆試成績+外語聽力成績+面試平均成績;

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為複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滿分100分)成績不計入複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二)面試合格考生的拟錄取程序

1. 參加我院各專業複試的考生,按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初試成績+複試綜合成績。

2. 複試完畢,學院參考體檢結果,及時将複試結果及是否拟錄取通知考生本人。

 

五、複試的監督與複議

(一)實行全程監督制度。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參與複試過程的各個環節,對複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二)實行巡視制度。學校将派有關工作人員到複試現場巡視,加強監管。

(三)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招生學院要建立健全複試工作規章制度,所有參與複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複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實行複議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小組對本學院考生複試結果負責,負責對考生提出的質疑進行必要的解釋。

(五)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在學院網站上向考生公布複試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各專業招生人數及參加複試所有考生的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綜合成績等重要信息。拟錄取名單的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本辦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學術型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江南大學商學院

2017年3月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