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适應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需要,深入和鞏固教育改革成果,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增強全體教師的工作責任心,穩定教學秩序,提高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使全校教學及其管理工作逐步實現科學化、規範化,制訂本規範。
第二條 教師要熱愛社會主義,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自覺地盡職盡責,以嚴謹的治學态度和科學的工作方法,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教師要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高度重視學生的全面發展,注意結合教學工作,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在教學思想上要确立學生的主體地位,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既要全面關心學生,了解學生,引導學生,又要對學生嚴格要求,嚴格考核,嚴格管理。
第四條 教師要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應充分注意個人思想品格、職業道德和儀表行為舉止對學生的言傳身教作用。
第二章 主要教學崗位職責
第五條 課程負責人(本科課程建設崗)是課程教學任務的主講教師之一,對課程建設、教學質量和教學效果負全面責任。主要職責是:
(一)使本門課程(或課程群)達到校級品牌課程要求,或建成省級精品課程,上升一級;或建成國家級精品課程,上升兩級;
(二)全面負責本課程(或課程群)的教學内容的遴選,師資隊伍、實踐性環節的建設,對本課程的教學質量負責;
(三)使本門課程(或課程群)教學質量達到江蘇省内平均水平以上;
(四)組織課程教學大綱、課程簡介、教材、多媒體教學軟件、學習指導書、試題庫等的編寫與制作工作;
(五)負責課程的考核方法選擇、試題質量檢查、評分标準制定、閱卷安排組織等工作;
(六)注重課程教師梯隊建設,特别是青年教師的培養;
(七)組織教學研究活動;
(八)推薦和建議解聘課程的主講教師和輔導教師。
第六條 主講教師在課程負責人組織下進行教學活動,對所講授課程的教學質量和教學效果負責。主要職責是:
(一)系統的擔任一門或一門以上課程的講授工作,組織課堂讨論,指導實習、社會調查,指導畢業設計(論文)、畢業實習;
(二)認真研究和執行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選用或編寫好相應的教材或講義。根據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的要求制定教學方案,确定教學進度,編制教學日曆;
(三)負責組織和協調本課程各教學環節的相互配合;
(四)參加課外輔導、答疑、批改作業,及時了解學生學習情況,自覺檢查教學效果,不斷改進教學;
(五)指導輔導教師和實驗教師上好習題課、實驗課或直接指導學生實驗;
(六)組織或參與本門課程的考核命題、制定标準答案及評分标準、試卷評閱、試卷分析、成績評定和報送、送交考試小結、試卷整理歸檔、補考等工作;
(七)負責本課程的教學總結,着重總結教改情況,對學生學習進行情況分析,研究教學中的基本内容、重點、難點和各教學環節配合情況,提出改進辦法和改革意見。
第七條 輔導教師是主講教師的合作者和助手,配合和協助主講教師完成所任課程教學任務。主要職責是:
(一)了解教學大綱、教學方案的内容和要求,鑽研教材内容,熟悉掌握本課程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操作;
(二)跟班聽課,認真做好聽課筆記,了解主講教師的教學意圖和課程的重點、難點内容和各教學環節配合情況;
(三)協助主講教師做好課前準備工作;
(四)認真配合主講教師做好教學輔導工作,在主講教師指導下,按規定做題解,備好、上好每一堂習題課、讨論課,完成每周一次或間周一次的輔導答疑;
(五)負責批改作業,記錄學生完成作業情況并進行考核評分;
(六)熟悉學生學習情況,指導學生制定自學計劃,指導學生掌握學習規律和科學的學習方法、合理安排時間、提高學習效率。經常了解學生對教學的要求和意見,及時與主講教師聯系,共同努力改進教學;
(七)協助主講教師做好課程考核工作。負責試卷試做,參加評閱試卷、評定并上報學生成績等工作。
第八條 實驗指導教師擔負培養學生實驗技能、動手能力的重要任務。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課程教學大綱,配合課程組或主講教師制定實驗大綱,确定實驗目的、要求、項目和進度計劃,編寫或選定實驗指導書;
(二)在學生實驗前,按實驗指導書逐項預做,取得可靠數據,分析實驗結果,作出實驗報告。預做中發現的問題,在學生實驗時應加以防止或指導學生予以正确處理;
(三)實驗前應對實驗目的、要求和儀器使用、操作技術、實驗中有關事項及安全知識等對學生進行講解,認真檢查學生預習情況。對未按實驗要求進行預習的學生,有權停止其做實驗;
(四)實驗中如發生事故,應及時組織排除故障。協同實驗室處理和分析事故原因。學生損壞儀器時,督促學生填寫儀器損壞報單,并提出處理意見;
(五)實驗前後,要協同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儀器設備等的交還,實驗後要指導學生整理好現場。實驗指導教師要填寫實驗教學日記,并對器材報損簽證:
(六)認真批改學生的實驗報告、考核與記載實驗課成績,對嚴重不符合要求的實驗報告,有權退回要求重做;
(七)了解實驗的教學效果,及時總結實驗教學的經驗,提出對實驗内容、方法和設備的改進建議。
第九條 教學實習指導教師是整個教學實習過程中的組織者和指導者,對教學實習質量及效果負全面責任。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人才培養目标和人才培養方案制訂實習大綱,确定實習内容,選定實習場所,制定實習具體實施計劃:
(二)協助學院領導做好實習動員,并将實習内容、要求、安排等印發給學生;
(三)負責對學生進行實習的具體指導。在整個教學實習過程中,應教書育人,嚴格管理,注意對學生進行實踐觀念、群衆觀念、勞動觀念、組織紀律觀念的教育和安全教育。注意通過實踐,培養學生理論聯系的作風,不斷提高實習質量,并妥善處理實習中的各種實際問題;
(四)認真批改學生的實習報告及作業,做好學生實習成績評定;
(五)根據學校有關實習經費支出的規定,管好、用好實習經費:
(六)認真做好實習總結,經系(教研室)主任審閱後,報學院備案。
第十條 課程設計指導教師的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教學要求确定選題,指導學生樹立正确的設計觀點和設計思想,着重培養學生運用有關課程的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并訓練學生利用資料和工具書的能力;
(二)要熟練掌握設計内容與方法,并做好必要的資料準備工作,首次擔任指導的教師應先進行試做,作好充分準備;
(三)指導過程中對學生要嚴格要求,嚴格訓練,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與創造性;
(四)設計結束應做好考核、評分及總結工作。
第十一條 畢業設計(論文)是高等學校培養人才的重要教學環節,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的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人才培養目标的要求,确定畢業設計(論文)題目,提交系(教研室)主任、學科組或研究所負責人審定。學生選題後,負責制定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制定畢業設計(論文)進度;
(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開始前一周,檢查學生準備工作情況,了解學生對設計(論文)的目的、任務、要求是否明确,工作條件是否具備,發現問題及時予以指導,或向有關部門反映,及時解決;
(三)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中期檢查;
(四)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過程中,經常了解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進行情況,檢查學生的時間安排是否合理,方法途徑是否恰當,圖紙、實驗數據及數據處理是否正确,參考資料是否齊全等,并及時進行具體的指導和幫助,以保證學生按時、順利完成畢業設計(論文);
(五)認真審閱、修改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及時填寫評語;
(六)參加學生答辯工作,負責介紹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全過程的情況,提出成績評定建議;
(七)指導學生撰寫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摘要,協助教務處及檔案室做好優秀畢業論文摘要的編輯、印刷工作;
(八)總結畢業設計(論文)教學經驗,不斷改進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
第三章 主要教學環節的基本要求
第十二條 課前準備
(一)教師開課前必須認真備課,備課要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認真鑽研教材,大量查閱參考文獻資料,合理組織教學内容,認真撰寫教案或講稿,教學基本文件必須齊全、規範。
(二)教師要根據教學大綱規定的内容和學時分配填寫教學日曆,對課程進度、作業、測驗、課堂讨論、實驗等作出具體安排和必要說明。教學日曆一式三份,在開課前經系(教研室)審定後一份留存教師本人,一份送有關學院,一份留存系(教研室)待學院備查。
(三)教案或講稿在教學課程中應不斷加以補充和修改。在遵循教學大綱的前提下,鼓勵教師收集和積累國内外最新成果及典型事例,不斷補充教學内容。
(四)教師開課前應了解學生所在專業的特點,本課程在教學計劃中的地位及先修課程、後續課程之間的銜接。
(五)教師開課前應了解學生的有關情況,根據學生的學習基礎和各章節的具體情況,恰當安排教學内容,選擇适當的教學方式和方法,力求做到教學内容和方法的優化組合。
(六)提倡基礎課采取集體備課的方式,統一教學的基本要求和進度,教學大綱相同的課程一般應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評分。
(七)新開課教師一般應于開課前寫好六周以上的詳細講稿。
第十三條 課堂教學
(一)講課是教學過程的主要形式,教師要充分發揮主導作用,精心組織和認真講好每一堂課。課堂教學内容的深廣度要符合大綱要求,貫徹少而精的原則,注重教學方法,注意培養能力和培養良好的思想品德,注意突出重點,處理好難點,注意因材施教,加強對優秀生和差生的個别輔導。
(二)開課伊始,教師要以适當方式作自我介紹,以增進師生之間的聯系和了解,教師除了扼要介紹本課程教學大綱外,還應詳細說明課外作業、測驗、考核方式、期中與期末考試(以及實驗)等在總評分中所占的比重。
(三)教師上課應做到語言清晰流暢,闆書清楚規範,力求做到準确、規範、簡練、生動,講授内容概念清楚、條理分明、邏輯性強,課堂時間分配恰當。
(四)任課教師要不斷總結和改進教學方法,結合課程特點,盡量采用啟發式、讨論式、探究式等多種教學方式進行教學,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避免“滿堂灌”,重視培養學生科學的思維方法、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創新意識。
(五)課堂教學應積極采用多媒體等現代化教學手段。
(六)教師要加強課堂管理,注意維持課堂秩序,教育和督促學生遵守課堂紀律,協助做好學生考勤工作,對學生缺勤、違紀等情況要做好記錄,并及時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
(七)按時上、下課,上課時要求學生起立,師生互行注目禮。
第十四條 課外輔導
(一)課外輔導是課堂教學的重要補充,是幫助學生解決疑難、改進學習方法、啟發學生思考、實行因材施教的必要教學環節。
(二)課外輔導的重點是培養學生自我獲取知識、運用知識的能力和良好的學習習慣,要做到有計劃、有目的地指導學生閱讀教材,參考書和文獻資料;指導學生掌握科學的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效率。
(三)課外輔導一般采用輔導答疑的方式進行。輔導答疑應安排在課外時間定期進行,一般課程每周安排一次或間周一次答疑時間(2學時),答疑時教師不得缺席,具體答疑時間、地點等由教師和學生商定,但必須報學院備案,答疑情況要有記錄。
(四)對學習上有困難而又不參加答疑的學生要采取質疑的形式對其進行教育。
第十五條 作業要求
(一)任課教師應根據課程性質和要求,及時布置相應作業(包括課外作業、實驗(實習)報告、課程設計報告(作業)等),作業内容既要密切聯系課堂教學内容,又要有利于加強學生的思維訓練,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教師批改作業要做到及時、認真、嚴格,保質保量,教師每次批改作業的時間不應超過1周,作業原則上必須全部批改并作登記,作業批改後要及時返還給學生,對不符合要求的作業應退給學生重做。對作業中出現的問題,要有專門記載,并收入備課筆記。
(三)系(教研室)主任在期中和期末應抽查學生的作業,了解本系(教研室)教師批改作業的情況,并根據本學院的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體系提出評定等級意見,作為本學院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的内容之一。
(四)作業情況作為學生平時學習成績,按規定比例記入課程學習總成績。
第十六條 課程考核
考試命題要以教學大綱為依據,試卷評閱、成績評定、考試的組織和要求等必須認真執行《江南大學課程考核與管理實施細則》。
第十七條 實驗與實習
實驗與實習的基本要求見《江南大學學生實驗守則》、《江南大學實驗室工作規定》、《江南大學本科生實習教學管理規定》、《江南大學教學實習基地建設與管規程》、《江南大學實驗教學管理規定》、《江南大學本科生校外分散教學實習管理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第十八條 課程設計、畢業設計(論文)
(一)課程設計工作的基本要求見《江南大學關于課程設計的若幹規定》。
(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基本要求見《江南大學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條例》。
第四章 紀律、考核與獎懲
第十九條 教學紀律
(一)為保證良好的教學秩序,已排定的課表,一般不作更改,開學兩周内,不得更改。教師外出兼課、聽課或出差等應堅持服從校内課表的原則。任課教師因病因事請假不能上課時,系(教研室)應說明情況,填寫調、停課申請單,經學院領導簽署意見報教務處核準,停課必須安排補課。
(二)任課教師必須嚴格按教學大綱規定的内容和教學日曆排定的進度進行教學。在保證大綱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師可以講述自己的學術觀點,也可介紹不同的學術見解,但不應講述與課程内容、課程學習無關的内容,不得散布任何違背四項基本原則的思想觀點,不得任意增減課時。
第二十條 教學工作考核
學校成立以校黨委書記、校長為組長,分管教學、人事、學工的副校長(副書記)以及校辦、教務、人事、學工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校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組織全校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各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校院兩級督導、同行專家、學院領導為成員的學院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工作小組,負責組織本學院所有教師的教學質量考核工作。
考核方式主要有:
(一)個人小結。教師每年都要對自己完成的教學工作進行小結,認真填寫《江南大學教師工作登記表》,個人小結必須實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績,又要找出差距。
(二)組織考核。由系(教研室)主任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平時聽課、民意測驗、班主任、輔導員提供的意見,參照學生評教、教學檢查等掌握的情況,對教師的小結認真核實,提出教師教學工作考核評語。
(三)學院教學副院長應認真審查教師教學工作考核評語,簽署意見。
(四)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内容包括學生評教、教師評教和教學管理人員評教三部分。
第二十一條 獎懲
(一)對在教書育人、教學質量、教材建設、教學改革、教學管理等方面做
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和教學任務飽滿、教學效果好的教師,經學院推薦,由學校評定,可授予相應的榮譽稱号。
(二)獎勵以精神鼓勵為主,輔以物質獎勵。具體方式有:通報表揚,發給獎狀、證書、獎章、獎品或獎金。
(三)凡工作成績卓著,作出重大貢獻的教師,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破格提升和晉級。
(四)凡擅自停課、調課或私自請人代課,上課遲到,提前下課,考試成績逾期不登記或不報送有關部門,未經批準擅自減少學時,批改作業(實驗報告)不認真,考核評分馬虎或随意送分,監考不負責,洩露考題等行為均以教學事故論處。教學事故的認定和處理按《江南大學本科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執行。
(五)凡學生評教、同行評價反映教學效果極差的課程任課教師,必須限期整改,達不到要求的,應調離教學工作崗位。
第二十二條 對教師的業務考核、獎勵、處罰等均歸入教師本人業務檔案。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兼課
(一)外聘兼課教師開課前由學院審定,并經教務處核準,必要時由聘請單位組織試講或聽課檢查,一經聘任,必須嚴格履行主講教師職責。
(二)校内兼課教師首次擔任計劃内教學任務,必須在任課所在學院試講,教材、教學大綱和教案齊備,并取得該學院認可,經本人所在單位領導和課程所屬學院同意後報人事處、教務處審核,主管校長批準,一經聘任,必須嚴格按本規範組織教學。
第二十四條 本規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原《江南大學教師教學工作規範》(江大校辦(2005)39号)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