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江南大學教育事業發展,提高商科人才培養質量,表彰長期從事一線教學、注重教學改革與實踐、教學水平高、教學效果好的教師,遠東控股集團在江南大學商學院設立“遠東獎教金”,并制定本辦法。
一、獎項設置
江南大學商學院“遠東獎教金”分為“教學名師獎”和“教學優秀獎”兩類。
二、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江南大學商學院在編在崗教師(含雙肩挑人員)。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立德樹人,為人師表,關愛學生,潛心教育教學。
3、堅持在商學院教學一線工作,具有8年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學經曆,近三年承擔本碩(含MBA)課堂教學學時數不少于300個學時。
4、近三年教學質量排名位于學院前列,教學效果優秀,深受學生愛戴,得到同行普遍認可,未出現影響學校學院聲譽的教學質量問題。“教學名師獎”人選至少一學年教學質量排名位于學院前10%;“教學優秀獎”人選至少一學期位于學院前30%。
(二)主要業績條件
1、重視教學設計多樣化,善于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培養學生的主動精神和創造性思維,積極開展教學方法研究與應用。
2、積極參與教學研究與改革,近三年取得标志性教學成果,包括教材、教學研究論文、教學獎勵、卓越課程等,至少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承擔或參與校級以上卓越課程、精品課程或精品教材等建設,排名前三;
②主編或參與校級以上精品教材1部;
③承擔或參與校級以上教改研究項目或教學成果獲獎,排名前三;
④以第一作者公開發表2篇以上教學研究論文。
3、注重學生實踐創新能力培養,在指導實驗教學、畢業設計(論文)、實習實訓和學科競賽等方面有突出成績。
4、在教學隊伍建設中發揮引領和骨幹作用,主動指導和幫助青年教師提高教學水平,注重與同行、團隊協作,所在團隊在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學研究等方面成績突出。
5、重視教學質量提高,持續更新教學理念,及時更新教學内容、教學大綱,教學日曆完備、課堂向本院教師開放。
6、注重科研與教學有機結合,不斷提高學術水平,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至少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2篇學術論文或在CSSCI核心期刊及以上發表論文1篇,并以科研支撐、反哺教學。
三、評選程序
1、推薦。符合評選條件的教師,本人向學院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
2、評審。商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對被推薦人的教學工作進行綜合評價,對推薦人選的材料進行審核。
3、公布。商學院黨政聯席會議會審,并将評審結果提交遠東控股集團終審,無異議後公示并發文公布。
四、獎勵辦法
1、江南大學商學院“遠東獎教金”每年評選一次,其中,“教學名師”每年1-2名,每人一次性獎勵10000元。“教學優秀獎”3-5名,每人一次性獎勵5000元。
2、遠東控股集團、江南大學商學院對獲獎教師進行表彰,頒發榮譽證書。
江南大學商學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