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江南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辦法》,結合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代碼 |
招生專業名稱 |
拟招生人數 |
020200 |
應用經濟學 |
14 |
120100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12 |
120200 |
工商管理學 |
12 |
025100 |
金融 |
18 |
025400 |
國際商務 |
5 |
125300 |
會計 |
9 |
125603 |
工業工程與管理 |
8 |
125604 |
物流工程與管理 |
17 |
實際招生人數将根據學校下達計劃、生源及複試情況進行調整。
二、考生參加複試的條件
考生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我院相關專業的複試分數線方能參加該專業的複試。
三、複試工作要求
(一)所有考生均需進行複試,複試合格方可拟錄取。推免生已完成複試、拟錄取,不再參加本次複試。
(二)實行差額複試(一志願生源不足的除外)。
(三)複試采用現場方式進行,考生須到學院指定地點完成複試。
(四)考生在規定時間内在江南大學繳費平台交納複試費(80元/生),複試報到時簽署《誠信複試承諾書》,提交以下材料供審查。
1.考生的準考證及複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及複印件;
3.應屆生學生證及複印件,往屆生畢業證及複印件,已獲學位考生的學位證及複印件;
4.學曆(學籍)認證報告(往屆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電子版《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曆認證報告,應屆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電子版《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入學前可畢業自考生提供自考準考證,境外學曆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境外應屆生提供在讀證明);
5.退役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及複印件;
6.在校成績單;
7.思想政治情況調查表(模闆下載);
8.複試費繳納憑證;
學院嚴格審查考生的複試資格,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考生取消複試資格。
(五)學院按學科、專業成立複試小組,每個小組由不少于5名本專業的碩士生導師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無規避關系親屬報考的教師組成(規避關系親屬:夫妻、直系親屬、三代内旁系血親和姻親),其中至少含1名外語水平較好的教師。
(六)學院負責複試小組成員的遴選、培訓,明确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标準;明确複試小組成員在複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規範其工作行為。
(七)複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數字型),在評分前召開複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同一學科(專業)各複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标準原則上應統一。
(八)複試過程規範操作,複試全程錄音錄像。做好試題保密、随機抽題、随機分組、複試記錄等工作,保證複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九)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對考生提出的質疑進行必要的解釋。
考生注意事項:請考生根據複試時間,妥善安排行程及住宿等問題。考生在本專業複試全部結束前,須嚴格遵守試題保密,不得對外洩露考試情況,不得線上線下談論與試題有關内容。
四、複試内容
(一)專業課考核:考核内容為《江南大學2025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複試科目知識點,考核方式為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2小時。
(二)綜合面試:綜合面試滿分1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專業知識結構、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等。
(三)專業學位的複試應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
(四)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複試。
五、調劑
遵循“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以人為本”的原則。
(一)調劑考生的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調入考生成績必須達到國家及學院複試分數線,滿足教育部調劑基本條件,擇優選擇。
2.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具體見調劑公告。
(二)調劑程序
1.考生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願。
2.學院審核考生信息後,決定是否通知其參加複試。
3.複試合格後,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對拟錄取的調劑考生發出待錄取通知,并通知考生網上确認。一經雙方确認,不得取消。
六、複試成績、拟錄取
(一)考生總成績:
1. 總成績計算方式
①總成績 = 初試成績+複試成績;
②會計專業、工業工程與管理專業、物流工程與管理專業複試成績計算方式為:
複試成績=專業課考核成績(專業筆試70%+政治理論筆試30%)+綜合面試成績。
③應用經濟學專業、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工商管理學專業、金融專業、國際商務專業複試成績計算方式為:
複試成績=專業課考核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④綜合面試成績低于90分者為複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⑤會計專業、工業工程與管理專業、物流工程與管理專業筆試科目《政治理論》成績低于60分者為複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合格考生的拟錄取程序:
1. 各專業一志願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别按總成績排序,按成績高低确定拟錄取名單。若總成績相同,初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初試成績仍相同,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 複試完畢,學院及時将複試結果及是否拟錄取通知考生本人。
3. 拟錄取的調劑考生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完成待錄取确認。
4.新生入學後參加入學體檢,學院對考生進行嚴格的入學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學籍。
七、複議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本學院考生複試結果負責,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質疑進行核實并解釋。
未盡事宜參照《江南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辦法》執行。本細則适用于商學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由商學院負責解釋。
商學院
2025年3月22日